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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略)?年?2?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略)?年?2?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6.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8.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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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略)?年?2?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略)?年?2?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按要求提供“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6.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8、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如提供了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资格证明文件第1项至第4项无须再提供);<>
9.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
[if !supportLists]2.?[endif]根据《百色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故如供应商已按此通知要求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需要提供本资格要求的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1)?[endif]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if !supportLists](3)?[endif]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if !supportLists](4)?[endif]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须对自身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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