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产品的设计、材料、抗疲劳性能及耐温、耐压、耐湿度等性能应满足技术要求,并得到TüV或BV测试认证;产品有防腐、防粉尘性能,投标方应提供盐雾测试报告和粉尘测试报告,并得到TüV或BV测试认证,并提供证书。
3.1.2 对注册地在中国境内,或者生产厂址在中国境内的制造商,均要求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投标,不允许采用代理商投标。
3.1.3 供应方必须有成熟的管道应力分析、管道振动析以及对减振产品进行应力计算能力。对振动管系进行管系静力、动力分析复核阻尼器选型计算,以保证减振支架的正确设计和管道减振效果。
3.1.4 供应方应提供招标文件数据表中所有类型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结构详图。图纸能清晰准确的表明,投标方能够完全理解并执行技术文件内提出的要求,遵守统一的竞标技术基础。
3.1.5 投标人需具有5年内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提供(略)套及以上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1.6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略)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略)年审计报告)
3.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8 承诺同意付款方式:(略)
3.1.9 承诺所投标段物资均能在框架下订单生效后(略)日内交货,需要另有要求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承诺售后服务:(略)
3.1.(略)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略)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略)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略)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本初步评审条款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初步评审条款所列不一致的,以初步评审条款为准。技术文件中的带“★”号的条款均为否决项。
3.1.(略) 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承诺接受回购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