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湖南省投资及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咨询服务期限:(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近5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合同额在(略)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或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其他技术人员3人,拟投入人员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年 (略) 月 (略) 日每日上午8:(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略)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 (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略)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交招标人签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执 行机 构:(略)
驻 地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