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产品须是整套全新的符合《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略)-(略)),满足本项目需求技术指标的电梯设备。 2.电梯需要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2.1 GB(略)-(略)《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2 DBJ/T(略)-(略)-(略)《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八分册 2.3 电梯的电磁兼容性符合EN(略)和EN(略)的要求 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必要功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否则将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中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处理。 4.本项目所有电梯的轿厢尺寸和开门尺寸,可由中标投标人根据井道尺寸大小自行设计,满足国家电梯轿厢面积标准。 5.中标人须按照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为电梯配备电子动态监管仪,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必须在产品开始制造前将设备的整套图纸提供给招标人,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开始制造。 7.电梯安装施工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立刻进场勘察,提出井道整改意见,配合土建预埋相关预埋件。 (2)中标人负责全套机组的安装调试。 (3)施工图仅提供电梯底坑、井道、门洞及机房尺寸,其余有关井道预埋件、机房留洞等详细设计由中标人提供施工样图。 (井道尺寸以设计图纸为准,如果实地踏勘,发现实地测量尺寸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如果是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则由设计院出具变更后,另行结算。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发生的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承担与安装调试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吊装费及其食宿等全部费用) (5)服务于残疾人的无障碍电梯,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配齐所有设施。 (6)凡电梯坑底面下有人行通道或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处,其上部的电梯对重(或平衡重)应设有安全钳装置。 (7)电梯厅和电梯轿厢的无障碍设施由中标人协助设计。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正确描述电梯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并对控制方式加以详细说明。 (9)设备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中标人自负施工人身、设备安全责任。 ((略))安装调试过程中,生产厂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进行同步指导,并负责全套机组的调试运行,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略))中标人负责办理有关电梯设备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验手续并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付招标人。 ((略))设备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略))安装验收执行标准与规定: 除本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要求高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GB/T(略)-(略)《电梯技术条件》 GB/T(略)-(略)《电梯实验方法》 GB(略)-(略)《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略)-(略)《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略)-(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GB(略)-(略)《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JGJ(略)-(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成套设备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设备应包括必备的易损耗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时请详细列明清单)。 (略).各种电梯的整机使用寿命不低于(略)年。在电梯的寿命期内,中标人应始终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由于中标人责任(如产品品质缺陷)给乘客、招标人或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所有损失都由中标人承担。前提是按中国国家相关规定作正常的维修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