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委代办业务服务管理的零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委代办业务服务管理的零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我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委代办业务服务管理的零星采购项目比选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需变更的内容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或与当地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的合作协议,并可提供完税凭证。
3.3供应商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针对此项目取得唯一授权的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平台(提供既有平台的登录链接或APP下载链接)。
3.4供应商须具备T+0日结现返功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T日结算明细或者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打款),应在T+0日内完成对酬金发放,并于T+0日反馈付款结果进行核对。
3.5供应商应具备向业务拓展方提供在线查询近3年已支付费用的功能;并能提供费用结算统计报表、费用对账表等必要统计报表。
3.6供应商应具备可在线完成电子营业执照出证、年审、报税等相关操作,业务拓展方营业执照的注册或者注销需在7日内完成。
3.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略)
3.(略)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略)
3.(略)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3.(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略)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或与当地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的合作协议,并可提供完税凭证。
3.3供应商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3.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略)
3.7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略)
3.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略)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