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检验中心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检验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扬子石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
|
南京市江北新区园东路(略)号
|
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园礼嘉镇白马新村B1-1号门面
|
|
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
(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包含缺陷责任期)止(计划(略)年2月中旬开始,服务期暂定8个月)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包含缺陷责任期)止(计划(略)年2月中旬开始,服务期暂定8个月)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包含缺陷责任期)止(计划(略)年2月中旬开始,服务期暂定8个月)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周鸿飞
|
孙卫厚
|
吴渊
|
|
投标人业绩
|
1)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C4异构化制丁烯-1项目
2)中安联合煤化工分公司(略)年大修改造项目
3)中安联合煤矿分公司朱集西煤矿污水处理环保隐患治理及水洗矸石堆场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4)中安联合煤矿分公司朱集西煤矿全风量降温及余热利用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
1)东华能源(茂名)烷
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Ⅰ)
2)仪征化纤公司年产(略)万吨熔体直纺智能化短纤一期项目
3)青海亚洲硅业硅材料有限公司 (略)t/a电子级多晶硅项目
4)中安联合煤矿分公司朱集西煤矿 5#、6#楼宿舍楼维修和厂区建构筑物防腐出新等项目工程监理
|
1)万邦国新中心监理
2)中国汽研国家氢能动力质检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3)煌华国际商城工程(二、三期)工程监理
4)重庆海吉亚医院二期监理项目监理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1)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 C4 异构化制丁烯-1 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略)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3)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略)万吨高性能聚酯项目 (略)万吨/年膜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
1)扬州大阳日酸半导体
气体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吨乙硼烷混配气体项目
2)仪征化纤公司年产(略)万吨熔体直纺智能化短纤一期项目
3)中安联合煤矿分公司
朱集西煤矿 5#、6#楼宿舍楼维修和厂区建构筑物防腐出新等项目工程监理
|
1)重庆天安产业三期项目A组团监理工程
2)重庆天安产业三期项目D组团监理工程
3)重庆天安江畔珑园三期项目A区监理工程
|
公示中标候选人评审总得分表,详见附件。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略)年(略)月(略)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略)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特此告知!
附件:
|
中标候选人评审总得分表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评审总得分
|
备注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扬子石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略).(略)
|
/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略).(略)
|
/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略).(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