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攀钢集团总医院凝血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人:(略)
1.4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方式:(略)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
2.2 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如有)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攀钢集团总医院凝血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无 | 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自然日 | 攀钢集团总医院/十九冶医院 |
备注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略)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若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服务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服务机构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商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授权文件需盖鲜章)。
(7)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略)
(8)所投产品如涉及辐射或射线类设备或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均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线上电子文件形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4.3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4.4 采购文件售价:(略)
4.5 免责声明:(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
谈判时间:(略)
谈判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八、其他
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攀钢集团总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