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略)年遂溪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询比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略)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略)
(2)※服务时间:(略)
(3)预算金额:(略)
(4)技术要求:(略)
(5)质量要求:(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采购内容:(略)
(2)标段划分情况:(略)
份额 | 预算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元) | 分配占比约 |
份额一 | (略).(略) | (略).(略)% |
份额二 | (略).(略) | (略).(略)% |
合计 | (略).(略) | (略).(略)% |
如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N+1家,或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N+1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不足N+1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重新询比。(N为份额数)。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略)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略)年1月1日后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人。
(2)供应商至少提供3个具有汽车维修三级或以上等级的技师,均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备注:(略)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略)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略))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略)%及以上)的;
((略))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略)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3.询比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略)
3.2获取方式:(略)
(1)注册:(略)
(2)购买:(略)
(3)支付:(略)
(4)疑问反馈:(略)
(5)免责声明:(略)
(6)询比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询比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 售卖联系人:(略)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略)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询比保证金:(略)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采 购 人:(略)
采购实施部门:(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