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无人机物流试点服务项目变更公告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无人机物流试点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通过中标人提供的无人机服务完成“《中国邮政低空物流典型场景试点应用研究》高原抵边村乡村振兴场景云南试点”的飞行任务,提供飞行数据及飞行验证报告,验证试飞结束后无人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在红河、普洱2个地州3条邮路开展典型场景试飞工作。
(1)通过无人机配送红河绿春半坡乡邮政所-牛托落河-半坡村-高井槽村(必飞),普洱澜沧糯福乡-坝卡乃村-洛勐村委会(必飞)和普洱澜沧糯福乡-戈的村-东勐宋村-阿木戛村(备选)邮路的邮件运输,根据邮路制定适合的飞行航线,完成红河1条、普洱1条邮路的试飞工作。(2)培训不少于6名超视距飞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采购预算:(略)
2.3 服务期限:(略)
2.4 服务地点:(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财务要求:(略)
3.4投标人必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5自(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略)
3.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回执(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4.2 招标文件费用为(略).(略)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4.3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略)
5.2 加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六、开标
6.1 开标形式:(略)
6.2 开标时间:(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