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工期要求:(略)<>
2、建设地点:(略)<>
3、招标公告2.(略) 其他要求:(略)<>
4、招标公告中8.行政监督:(略)<>
5、招标公告中:(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修改为:(略)7 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主场专家人数:(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2类似工程业绩:(略)<>
①个数:(略)<>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R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 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修改为:(略)<>
①个数:(略)<>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R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7技术方案编制规定:(略)页;修改为:(略)(略) 页;<>
(略)、专用合同条款:<>
(略).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双方协商。<>
(略).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双方协商。<>
第(略)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略).1 合同价格形式<>
(略).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双方协商 。<>
(略).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双方协商 。<>
修改为:(略)<>
(略).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实行总价控制原则,设计变更须经发包人审批,工程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必须控制在中标价以内(地质基础条件变化、政策性技术规范调整引起变更的除外),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变更子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原则计价。<>
(略).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除符合国家政策规范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况外,合同价不给予调整。<>
(略).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控制原则,设计变更须经发包人审批,工程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必须控制在中标价以内(地质基础条件变化、政策性技术规范调整引起变更的除外),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变更子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原则计价。<>
(略).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除符合国家政策规范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况外,合同价不给予调整。<>
(略)、招标公告中1.4招标范围:(略)<>
(略)、投标人须知附件2-4:(略)<>
2、评审得分高的企业优于评审得分差的企业;<>
3、质量安全双考评好的企业优于双考评差的企业;<>
4、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
修改为:(略)<>
2、履约能力高的企业优于履约能力低的企业; <>
3、技术方案详尽的企业优于技术方案简单的企业; <>
4、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
5、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有重复的地方都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略)-(略)、(略)-(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