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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街道白岩村篮球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城街道白岩村篮球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玉城街道白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委托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玉城街道白岩村,为完善村内运动健身场所,拟在仓储一期厂房屋顶新建健身场一座,内容有篮球场1个、健身广场1个、环线跑道以及照明系统等,屋顶健身场所总面积约为(略)m2,其中篮球场(略)m2。
篮球场做法为台阶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浇筑,6m高钢网围栏,顶部金属网封闭,地面C(略)细石混凝土找平,5mm厚硅PU面层。
健身广场和环线跑道均为1.5mm厚丙烯酸面层,表面划线。
照明系统为篮球场安装6套(1*(略)W+1*(略)W),在女儿墙四周安装4m高庭院灯(1*(略)W)(略)套以及电缆配管安装等。
2.1.2本工程造价:(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次招标分为:(略)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略)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工作内容包含篮球场建设工程相关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施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工作内容的,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不作要求。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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