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略)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兰自然资告字〔(略)〕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东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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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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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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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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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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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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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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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
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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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竞
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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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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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镇龙头街一巷(略)号、(略)-(略)号(DLGY((略))-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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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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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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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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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6.5,
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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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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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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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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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镇巴垛坡(DLGY((略))-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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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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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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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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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6.5,
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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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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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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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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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三弄桥旁(DLGY((略))-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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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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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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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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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6.5,
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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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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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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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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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上述控制性规划指标外,项目建设还需符合相关的建设规划及行业规范;
2、土地出让成交总价仅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其他税、费等;
3、土地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按出让文件规定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得后将转为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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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方式
该3宗土地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竞买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本期宗地出让之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
(二)存在违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
(五)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地价款的;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用地手续和支付地价款的;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四、出让宗地设定的开发程度为:(略)
五、该3宗土地出让采取增价的方式进行,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起拍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期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略)
七、报名方式、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略)
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 (略)日(略):(略)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具体收款账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河池)http:(略)
九、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执行电子化拍卖流程。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作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身份凭证。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及网上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本期拍卖公告附件《权益类交易子系统(土地使用权)-用户手册(竞买人)》。
十、数字证书的办理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本期出让地块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法人单位办理需提交材料:
(1)、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单位申请表+法人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略)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略)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印章采集页(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采集)。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玉洞大道(略)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即CA证书办理咨询窗口,或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略)号一楼(地铁三号线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略)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以上材料模板自行下载附件2:(略)
注:(略)
十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竞价时间:(略)
拍卖竞价地点:(略)
十二、联系方式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略)
地址:(略)
广西名扬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略)
地址:(略)
十三、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略)
东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
十四、土地出让公告同时作为土地登记公告,对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备注:(略)
主办单位:(略)
承办单位:(略)
东兰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略)年3月(略)日
请点击网址查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