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察内容<> 1,拟安排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须具有以下证书:<> 1)具有电子通信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硕士学历证书,得(略)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略)分;<> 3)具有数据安全认证专家(CDSP)认证证书,得(略)分<>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不少于(略)人),须具有以下证书:<>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事厅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级别:(略)<>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级别:(略)<>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级别:(略)<> 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 1人得 (略)分,最高得 (略)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拟安排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略)年4月,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备查)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