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户厕建设项目项目JH25-210882-00384变更公告 2025-10-13 辽宁-营口-大石桥市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辽宁-营口-大石桥市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变更公告正文 (略)年农村户厕建设项目项目JH(略)-(略)-(略)变更公告(略)年农村户厕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首次公告日期:(略)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对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及优化,故本项目暂停招标。 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来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