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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变更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略)号中科创新广场(略)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3(略)(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服务期:(略)

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④供应商须在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2)电子邮件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转账截图(缴纳支付宝帐户:(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公告,敬请关注相关法定媒体发布的信息:(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略)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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