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铁熙府(一期)D地块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信息来源:(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铁熙府(一期)D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铁熙府项目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轨道(略)号线赤湾停车场上盖,宗地号K(略)-(略)。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略))(略)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本宗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绿地面积(略).(略)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文体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建筑一/二级覆盖率≤(略)%/(略)%;建筑高度≤(略)米;机动车泊位数(略)辆。
本宗地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建设范围主要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中的(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地块(总平面图分别表达为A、C、D、F地块),二期建设范围主要为(略)-(略)、(略)-(略)地块(G、H地块),均已分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地块的总规定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其中:(略)
二、公示内容
建设单位结合测绘及设计等单位意见申请变更,变更内容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详见附件1、2),主要如下:
(一)关于经济技术指标
1.调整规定及核增建筑面积分项指标,总规定建筑面积不变。地上商业面积由“(略).(略)平方米”调整为“(略).(略)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由“(略).(略)平方米”调整为“(略).(略)平方米”,总商业面积不变;地上核增面积由“(略).(略)平方米”调整为“(略)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略).(略)平方米”调整为“(略)平方米”;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
2.总户数由“(略)户”调整为“(略)户”;机动车泊位由“地上(略)辆,地下(略)辆”调整为“地上(略)辆,地下(略)辆”,其中的充电桩车位由“(略)辆”,调整为“(略)辆”,总机动车泊位数不变;非机动车泊位由“(略)辆”调整为“(略)辆(含(略)辆充电桩车位)”;最高建筑高度由“(略).(略)米”调整为“(略).(略)米”,最大建筑层数由“(略)/5(地上/地下)”调整为“(略)/5(地上/地下)”。
(二)关于总平面图
调整各单元住宅塔楼层数、建筑高度及户型设计,塔楼及裙楼布局相应调整,局部架空范围轮廓相应调整;根据景观设计深化,局部调整绿化范围;西侧住宅公共大堂及东侧住宅出入口局部尺寸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略)个工作日((略)年(略)月4日—(略)年(略)月(略)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略)
2.深铁熙府(一期)D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略)年(略)月3日
附件下载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pdf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pdf
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