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待宰车间恶臭、屠宰车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和熟食加工车间油烟等。 1、待宰间臭气治理措施 项目待宰间应及时清理粪便,做到日产日清,每班次宰杀结束后对地面、存禽网等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喷除臭剂,加强待宰间机械通风。 2、屠宰车间臭气治理措施 屠宰车间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经负压收集(收集率为(略)%、去除效率(略)%)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在满足通风的情况下,车间尽量密闭,并安装集中换气装置,增加换气频次;对屠宰车间内产生恶臭的屠宰废物进行密闭桶装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屠宰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剂对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的去除率可以达到(略)%左右;定期采取人工喷洒除臭剂、消毒剂的方式,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洁。 3、熟食加工车间油烟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静电油烟处理器对油烟进行处理。静电油烟处理装置是一种实用高效的厨房油烟净化设备,其烟罩外形与普通集气罩基本相同,装置内部设置了油烟电力净化系统,除油效率可达(略)%以上。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的标准要求,并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达标排放。 4、污水处理站臭气治理措施 根据《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略)-(略))中6.5节要求,项目末端污水处理站有恶臭产生的处理单元(如调节池、厌氧处理、污泥浓缩等,(略)%的臭气来源处)需设计为密闭式。同时应及时清运污泥等固体废物,周围种植对臭味吸附性强的植物,形成绿化带。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处理池、污泥池等区域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经密闭收集(收集率为(略)%、去除效率(略)%)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略)m高(DA(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在场内及场界外实行立体绿化,使之形成花园式景观。5、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了有组织废气排放外还有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废气(NH3、H2S、臭气浓度)。针对无组织恶臭废气采取加强车间、污水处理站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种植绿植和加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各类污染物排放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排放标准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中相应标准。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待宰车间牲畜尿液、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淋除臭装置更换废水及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略)m3/d,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自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两级缺氧好氧+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畜类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后排入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病死畜禽、不合格肉品蹄壳、肉渣、碎骨等收集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委托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肉牛产生的粪便经人工进行清扫,日产日清,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可食用内脏及肠胃内容物收集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委托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肠胃内溶物收集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委托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食材边角料包括肉类等加工处理产生的残渣,主要有表皮及骨碎、碎肉末等,厂区内采用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格栅渣、废油脂定期清掏,桶装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的污泥暂存于污泥间,定期清运,屠宰场污泥不含重金属等毒性物质,收集暂存于污泥脱水间,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一次性防护用品如废手套,废口罩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检疫试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根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产生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参照防渗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病死畜禽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相关管道、事故池属于重点防渗区,构筑防渗层渗透系数≤(略)-7cm/s,应与6.0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略)-(略)cm/s)等效。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熟食加工车间、预留车间、恒温库、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消防水池及泵房、换热站、附属库房、包材库、检验隔离房属于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略)-7cm/s,应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略)-7cm/s)等效。办公楼、科技楼等属于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