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略)<>
2.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采购公示变更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