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略)
2.更正事项:(略)
3.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4.原开标时间:(略)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5.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联合体磋商。
原采购公告中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含领取招标文件);
②营业执照;
4.售价:(略)
原采购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其他有关事项:(略)
原采购公告中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原采购公告中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原采购公告中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现变更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于(略)年之后,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及该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下:(略)
注:(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上述关系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含领取招标文件);
②营业执照;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其他有关事项:(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6.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