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为锦城海关天府五街大楼监控系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情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略)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略)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以及:(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略)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投标时需要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投标时需要提供)(双面,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略)
6.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7.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略)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chengdu.customs.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