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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路特勤站食堂劳务及公寓房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3日
变更公告正文
龙山路特勤站食堂劳务及公寓房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龙山路特勤站食堂劳务及公寓房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价格:(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公告时间

自(略)年1月4日至(略)年1月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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