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略)-(略)宗地分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 归档代码 归档结束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略)-(略)宗地分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信息来源:(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通知》(深规土〔(略)〕(略)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A(略)-(略)宗地的分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用地及规划许可情况
A(略)-(略)宗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福永街道,已签订深地合字((略))(略)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YG(略)号)。
A(略)-(略)宗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交通设施用地,规定容积率≤2.(略),规定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住宅(略)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略)平方米、商业(略)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略)平方米、社区菜市场(略)平方米、文化活动室(略)平方米、幼儿园(略)平方米(用地面积(略)平方米,班数(略)个)、环卫工人休息房(略)平方米、公共厕所(略)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略)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略)平方米。本宗地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略)
1.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1)建筑覆盖率≤(略)%。
(2)建筑高度:(略)
(3)绿化覆盖率≥(略).(略)%。
(4)建筑间距:(略)
(5)建筑退线:(略)
2.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略)
(2)人行出入口:(略)
公共通道出入口:(略)
(3)机动车泊位数:(略)
自行车泊位数:(略)
(4)室外地坪标高:(略)
(5)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略)
(6)中水接口:(略)
(7)燃气接口:(略)
(8)电源/通讯:(略)
根据《土地合同》,宗地范围内幼儿园(略)平方米(用地面积(略)平方米,班数(略)个)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区政府;幼儿园(略)平方米(用地面积(略)平方米,班数(略)个)需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前办理分宗。同时,根据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略)〕(略)号)第二条第(五)点:(略)
(二)分宗及规划许可变更情况
将A(略)-(略)分宗为A(略)-(略)、A(略)-(略)两宗地。其中:
1.A(略)-(略)宗地:(略)
2.A(略)-(略)宗地:(略)
本次仅对原用地规划许可证指标进行拆分,无指标的增减变动。同时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备注说明分宗后地块由原A(略)-(略)宗地分宗而来,分宗后地块与相邻地块共同满足关于绿化覆盖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间距、建筑退线等相关控制要求,并要求居住地块保障幼儿园用地的交通及消防通行需求。
二、公示时间
(略)年4月5日至(略)年4月(略)日((略)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略)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略)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略)
附件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