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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进行投标。<>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网络传输递交:(略)<>
5、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标模板﹐固化部分无法修改,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的规定均以此处为准。<>
6、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更正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
7、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七、疑问及质疑”中《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更正为“ 湘财购〔(略)〕(略)号”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
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略)%;<>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略)%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略)%;<>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属于上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略)%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请供应商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执行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产品如下:(略)<>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略)<>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略)<>
(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略)<>
(4)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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