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略)﹪的违约金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略)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略)﹪的违约金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或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临时使用),或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6.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乙方中途离场的,乙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将已收取的未履行部分的款项退回给甲方。
现更正为: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略)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或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临时使用),或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6.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乙方中途离场的,乙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将已收取的未履行部分的款项退回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