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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灭蚊灯采购项目JH26-210800-01134变更公告

2026-04-23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23日
变更公告正文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略)年灭蚊灯采购项目JH(略)-(略)-(略)变更公告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略)年灭蚊灯采购项目JH(略)-(略)-(略)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投标人须知表中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辽宁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来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