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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该以哪个为准

更新时间:2018/12/19 9:11:37 0人觉得有帮助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这种情况是可以澄清的,以哪个为准。如果不进行澄清,则应以开标一览表中列出的投标标价为准。
    根据财政部第18号的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的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前,各地关于最高投标限价 的称谓并不统一,在北京、云南称为拦标价,在厦门称为预算控制价,在黑龙江称为招标 控制价,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则称为招标控制价。
    尽管提法不一,而且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含义大致相同,即指招标人设定 的某次招标的投标上限价格,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上限价格,将作废标处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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