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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带给我们关于招投标工作的三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0/5/8 11:30:18 0人觉得有帮助

20202月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发改电〔2020〕1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分别从13个方面对疫情期间的招投标工作做了明确指示和要求。

由于目前的疫情防控仍然严峻,为确保我们的日常招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不断总结,不断思考。

思考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重于一切,招投标工作要服从这个宗旨,灵活实施,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各级政府为了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对于现阶段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只要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而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

思考二:推行线上线下双轨制逐渐向线上投标转变,加快推进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要侧重于各平台电子标书撰写上传工作。

从之前的现场报名方式逐渐转向邮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以便投标人做好投标准备。

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

同时,各地政府需要依托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加快招投标工作在线开展,争取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

思考三: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招投标工作要紧贴项目实际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实现有限专家资源充分共享,各地要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通过应用信息化工具辅助评标,探索开展基于网络协同的专家分散评标,提高评标质量和评标效率。

一旦通过信息化工具辅助评标,基于电脑的自动识别系统,可以快速评判标书制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意串标、围标等不法行为。因此,为了提高项目的中标率,招投标工作需要紧贴项目实际情况,从项目本身出发,分析出项目的重难点,并针对项目重难点分析给出合适的建议和措施。